022. 第十八章 | 王黎明:发现了法律生涯的新天地

022. 第十八章 | 王黎明:发现了法律生涯的新天地

文/张哲诚

来源:《耕心之旅——明基文化的苏州传奇》( 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 )

为什么来明基

张:你来明基是偶然还是必然?

王:我是1998年到明基的。早年在华东政法学院读法律,1991年毕业后开始做一些律师的工作,也在大学里教课,感觉还是很不错。后来又去读了3年研究生。我到明基的时候,明基营销部这边还是刚起步,大概没有几个人,那些元老现在基本都在。

我来明基有偶然因素,更多的是必然。对我个人来说,虽然我一直在学法律,但来明基以前并没有找到一个理想的人生职业规划。

张:出来开律师所不是顺理成章的吗?

王:但这就是一个矛盾。以我开朗的个性,以我的思维方式和对法律这么多年的学习以及从业的经历,我都很适合做律师工作。但是我发现问题在于:我觉得并没有从我以前的执业中感受到律师工作的快乐,只是为工作而工作。我反而更喜欢去讲讲课,但是只做老师挑战性不够,又不符合我的性格。我喜欢有足够挑战与压力。我发现随着业务的扩大,律师生涯越来越不能带给我快乐。

张: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

王:是这样,我觉得在中国有几个问题:

第一点,律师从它的社会地位也好,从它在整个司法体制中的地位也好,没有得到一个准确的定位。当然这与很多律师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为人的道德是有关系的。另外整个行业在中国司法体制中和整个社会中的认可程度,使它应该做的贡献并没有做到。所以对一个单纯做律师的人来说就很痛苦。体现到我的工作中,就是我需要做很多法律之外的功课才能干好我的职业。律师必须要与人打交道,其实这也是我的特长,可是我不希望其中掺杂太多太功利的东西。某些律师往往做的非法律的功课要远超过法律专业本身的功课,这是我不喜欢的。

第二点,基于我的性别。我觉得在中国由于第一种原因,如果我是一个女性的诉讼律师的话,无论能力有多强,即使全身心的投入,也还是有性别的弱势。其次还会影响我的家庭。我的先生是跟我做同样的职业,他是一个非常成功的诉讼律师,我不希望我的工作对他有任何影响。当然更重要的是会考虑对我儿子的影响。总之对我来讲,我首先必须是一个好妈妈和好太太。

张:可是你为什么选择了明基?

王:因为我来的时候,苏州大的外资企业还不是太多,而且很多企业都不了解律师的作用。国外许多企业都有in-house的律师,在大陆以前没有这个概念。那个时候我先生刚从英国回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他的事务所中,我也开始寻找自己新的定位,很偶然到了明基。

当时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1998年初和明基有过初次接触。他们当时设计了一个鳄鱼的形象来咨询我,如何避免侵权,因为法国也有个鳄鱼,而且在世界主要的国家都做过防御性商标注册。这件事的难度在于既要避免侵权,又要保持产品宣传标识的特性,当时我给他们出了一份很详细的法律报告,提出了一个怎么避免侵权的建议。后来我发现,他们领悟不了这个报告,对这个报告怎么运用到实践中,并不是很明白。我就参与得深入了一些,还帮他们做了版权登记。最后鳄鱼的标识是很成功的。

通过这次合作,我也了解了明基,看到了明基年轻而充满上进心的员工,以及这里良好的企业氛围。正好他们招聘法务人员,我就加入了明基。

所以总的说来,是我自己的个人职业生涯出现了迷茫,急需寻找一个新的领域,这是最重要的原因。来了之后很快发现这是一个确定无疑的方向。我也迅速解决了一些非常关键的问题和事件,很快得到了公司的认可。

发现了一个新天地

张:听说你在明基很多案子都做得非常成功?

王:从1998年到现在,我自己做过的专案,包括一些谈判的专案和一些处理危机的专案,不下几百件,其中有许多精彩案例。

比如有一次,我们登在几大媒体上的广告,不幸把其中一个电话号码写错了。本来应该登的是一个经销商的电话,却变成了一户人家的住宅电话,结果给这家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大麻烦。究竟是媒体出错,还是我们,追究下去都没有任何意义,只能去面对。当时对方提出了高额的经济补偿要求,明确要求我们送一台电脑,同时配广告里的那种液晶显示器。,我当时正好到上海学习,就约了一天晚上的7点钟跟这家人见面。

代表这家人来见我的,是他们的毛脚女婿,一家外商公司驻上海分公司的采购主管。他对我们公司造成的错误非常生气,也非常恼火。一见面就把材料往我桌上“砰”地一扔,接着就气恼地发泄起来,极度渲染他们所遭受的困扰,什么半夜接电话等等。并说我们公司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也有问题,很多人和他联系但不解决实际问题。他把所接的全部电话号码都打印了出来,甚至还计算了接电话所占用的时间,作为证据。同时他说也请好了律师,如果达不成协议就要和我们打官司。

我等他一直讲完,然后并没有马上答复,而是请他喝茶,和他聊了一些无关的事。聊到彼此的家乡,才知道都是北方人,于是谈起在上海谋生的种种不易,也就有了初步的共通点。大家聊得比较投机时,才重又回到正题。原来这个电话是他丈母娘家的,他是代表丈母娘家来和明基交涉的。聊起女朋友和丈母娘家的时候,他的话题就很多了。然后我很快发现了他没有解开的心结。比如他说已经买了房,正要去办理结婚登记,但有点犹豫。想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又怕伤害感情。针对他的问题,我讲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他很感兴趣。

当他想继续请教究竟的时候,我看看时间已经很晚,建议还是先解决电话的事情。而这时他已怒气全消,说不要管这件事了,他也不要任何补偿了。我说不行,我必须代表公司向你家人表达歉意。由于来不及准备礼物了,干脆就俗气一点,用钱表一下心意。于是我们双方在互谅之下签了份协议,我付了他800元,他还在协议中写好会请他家人继续帮我们公司接电话,把正确的电话号码转告给客户。这样等于我们登错的电话同样有效了。否则,万一他丈母娘拿起电话把人家骂一顿,则会开罪我们的客户。

问题就这样得到了解决,他很客气的要请我吃饭,800元可能还不够支付餐费,我怎么好意思去?然后我们在继续聊天的时候,我给他介绍了明基公司及明基生产的相关产品。记得他对PDP(等离子电视)很感兴趣,我给了他一些产品资料和经销商资料。他后来果真买了我们的PDP,摆在大厅里作展示用。电话风波之后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他也成了我们公司的客户。

相对来讲,这是我处理得比较完美的一件事情。这些问题的处理当然要有一定的经验和技巧,但我感觉也是在公司文化基础上的延伸。我是A型血、处女座,非常追求完美的人,在明基的工作让我有了一定的自豪感。

张:当然你的能力是摆在这里,但是不是也算是比较幸运?如果你服务的一家公司,为了短暂的利益,要求你对一些事情的处理,会违反你基于法律思考的原则?

王:这是可能的。我来到明基,遇到这么好的机会是很幸运。可以说我来明基发现了自己法律职业生涯的新天地,这个是最重要的,也是当初没有想到的。我通过自己的专业水准,获得了公司的认可,而这取决于我较长时间的积累、学校的教育、自己的实践以及我本身的能力。但因为这是专业度很高的工作,一定要有老板的充分授权、信任和对你专业的尊重,工作才会获得成效。如果他总是觉得比你懂,你就完蛋了。到明基从开始到现在我的几任老板,都是我很好的朋友。他们都有很高的素质、品格和修养,令我很敬佩。

说到公司的价值观,和我自己确实有很大的相通之处。而且通过长期熏陶,我已溶入到这个文化氛围里。这或许就是一种巧合,就像你找到另一半,正好自己的价值观和对方很相通。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幸运。如果换了其他公司,它的文化和价值观跟我有差异的话,可能我就会觉得不适合到企业来,然后把这条路堵死,又回去原来的位置,很可能。

明基文化的根基是平实务本、追求卓越和关怀社会,这也是我人生的座右铭。而且公司的行为,表现出来正是像期许的那样。我觉得这个很难得,能够做到这样言行一致的公司实在是很罕见。明基的文化正是我所追求的,我自身的特质也决定了我是这样的人,我也要求部门的同仁都能以此自勉。

张:你帮明基解决了很多危难,把自己专业水平发挥到极致。但是以你的专业度来看,在一家公司所获得的回报是否会远远低于做执业律师?

王:应该这么看,公司的文化内涵,对你内心最本质的东西,对你的精神境界的提升,不断有潜移默化的正向影响,我有这个体会。为什么我同样的一个人在外边总觉得痛苦,而在这里觉得很成功,很开心呢?说到底,其实明基对我就像土壤一样,而我其实是被移植的。原来在外面长得一般、长得不开心的一棵树,而到了明基这块土壤,真的是很开心,很茁壮。因为它给予的营养刚好与我的需求相吻合,源源不断。没有它肯定就没有今天的我。所以物质方面我不太计较。

张:就是说你已经具备了树木长大的所有内在的基因,但是过去缺乏茁壮的营养?

王:对啊,这就和Michael所说的很相同了,他说即使挑到了红木树种,还得有土壤给他生长。虽然我不需要像其他刚毕业的学生那样让他来带,因为我在外面已经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但我需要借助明基的土壤来不断地自我反省,丢掉原来不恰当的东西,吸收它新的养份。另外,明基给了我一个新天地,让我成功思考了一些新的法律领域,然后得以去实践。就是说他给了我一张白纸让我在上面画,这是更意外的收获。

张:为什么说是一张白纸?你又怎么来画它?

王:因为我来之前公司没有法务的人,而且这边跟台湾肯定差别很大,那我要怎么来展开。所以前半年其实就是一个摸索的过程。

虽然我的特长是解决问题,也很快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我逐渐发现我的价值其实不在这里,帮公司解决问题是必需的但不是最主要的。我最重要的60%的价值,应该是去开拓一个新的法律服务领域。怎么开拓呢?我现在总结出来,就是我在影响公司的管理。因为我通过处理某个问题,然后发现公司各个层面的管理漏洞,我就会提出管理建议,老板可能会采纳。所以我说老板的支持和信任很重要,他们会努力去推动,然后不断让公司的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

我们公司很规范,但规范不等于法制,道理很简单,因为规章制度很多是从台湾过来的,可是在这里就可能出现与法律不符合的地方,我就要指出来,防患于未然,这等于提升了公司的管理。尽管管理的法制化很难体现出成本降低,提升劳动生产率,但我在努力做到。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来改进相关方面的管理,改进流程,从而避免以后再犯错。

张:那么在辅助公司管理方面,从你的角度,主要在做那几方面的工作?

王:我最基本的工作是分几个部分。首先我要审核公司的一套规章制度、管理流程,提出更合法化的建议去改善。比如OEM管理上的法制化,这并不是很容易,需要你对工厂的流程,对产品都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也就是对公司要有一个专业的认知。如引进一个客户,对它的经营资质、资信评估、商标授权、专利问题等一揽子范本协议的提供,到签约、谈判等等的了解。当公司有了一套规范,大家只要按规范做,换了人也影响不大,特殊的案子法务就作专案应对,我们对公司的价值就在这里。然而这已经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法律和管理结合的问题,类似的事情还很多。这就让我慢慢从一个职业律师转变成一个能够从企业的价值观和企业利益的角度思考的人,这是很重要的。

第二个方面主要是风险预防的工作。在大陆很少有企业的法律顾问会去全面系统的做风险预防。在我们这里,法务要对所有合约进行审核。基于我对公司的了解,知道公司的弱点在哪里,强项在哪里。起草合同的时候,我跟别人做出来的是不一样的。在法律语言的运用上,一份合约,有时多一个字或者少一个字,那会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和价值。除此以外,还有很多方面,比如对员工做风险预防的培训;对公司印信的管理,任何一个印章的销毁或者刻制,都有一套流程;除了基本管理层面外,还有一些比如纠纷处理,突发事件的处理等也比较多,比如制造、营销、营建、客诉、产品质量、打假之类,及公司内部的事务等。我们如何来妥善处理,对公司是很重要的,而这些经验的累积也应该很有价值。我的目标是让这些规范系统化、软件化。

第三个方面是我正在努力学习的一个方面,希望能成为IP(知识产权)管理的专家。

目前我们所做的涉及对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主要是根据工厂、营销、研发等不同的特点,分别制定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权和著作权等不同领域的管理规范,并督促各部门执行。

另外还有一件很关键的工作,就是如何加强全国各地分公司和办事处的管理。如何设立一个规范的流程,以及配合财务一起设计一些账户的管理方式等。因为分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都是总公司来承担的,所以法律问题显得更重要。

张:您刚才讲到资信评估,可是目前国内企业还没有很规范的资信评估体系?

王:我们只是自己设计了一系列的调查内容。现在我正在推进的一个工作就是把我这一套东西开发成软件。在此之前也有过类似的尝试,比如我们现在已经做成了一个履约追踪系统的简单软件,可以及时掌握公司及在大陆的关系企业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其履约进展情况,以及对可能出现的履约问题的处理方式等。

只能相信制度的约束

张:很多公司在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的问题上经常很困扰,担心会被倒账或被卷款?

王:我们不太会担心。关键是要设计出一套好的办法来管理它。虽然分公司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还没有非常好的办法,但目前还是有基本实用的办法。学法律的人只能相信制度,不能因为对任何人的信任而允许他脱离法规、制度的约束,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性恶论是法律在哲学上的基本立足点,中国法制不十分健全的原因,性善论起了很重要的潜在影响,只有假设都不是好人,然后才能设计出一个规范。如果假设都是好人,那什么都不用了,对吧?我这样来想问题,就能够帮公司很多忙了。我是觉得对分支机构的管理一定要结合法律。至于怎样来结合,我希望通过自己的专业和实践做出一些突破。这些突破如果能够很系统化的话,就能够使法律和管理很好结合,我想这个意义是挺大的。

张:一些中资机构在国外的财务风险似乎很大?

王:是啊,我处理过一些企业,甚至一些大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大陆签了合约之后被倒账的问题。有的时候你不单是通过银行账户就能管住别人,他通过签订一些合约的关系,一下子让公司背上很大的债务,这个一定得管好,比如规范分支机构对外合约的签订。我们公司这方面是很严格的。

张:但是你这个说法只是基于管理的手段,而非法律的约束,所以能有法律的效用吗?法官能够承认吗?

王:当然,对内我们虽然有了处罚依据,但是法官是不承认的,对外我们还是要承担责任。就是说如果有一个人甘冒风险,就是不给律师看,不在总部盖印章,而只盖分公司的章,那这个对公司会有风险。所以我们有定期稽核的制度,法务人员也必须定期去检查所有对外的合同。那如果他彻底违反公司规定,不保留在公司,那会怎么办?我只好说,碰到这种情况只能是面临谈判了,再严格的法律也是有漏洞的。但是我的职责应该是努力找到法律和管理的最佳结合点,将漏洞减到最小。

张:所以到最后可能经理人的诚信还是很关键?

王:当然,不过还是会有一些办法。比如电子印章的作用,就能较好的控制这种情况。

总之,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做,非常有趣。这一点我很感谢Michael,不管他心里怎么想,表现出来就是充分授权的样子。意思是只要有你在,涉及法律的事情就一定能处理好。他越是这样,我的压力就越大,好在我本身就追求完美。

走出职业宿命

张:所以Michael很“高明”?他让你心甘情愿发挥出全部的潜能,然后还要为公司负责任?

王:但我很清楚,很多公司的老板都不是这样,自以为是的老板占多数。当你认为自己比律师还像律师的时候,律师怎么帮你呢?特别对我这样的人,绝不会为钱在这里,主要还是很在意自己价值的实现和享受工作的快乐。否则,你给我再多的钱我也不会留下来。所以Michael 在大陆的成功有其必然性,他适合这片土壤,适合这里的人,也适合这里的管理方式。我可以很明确的说要领导我们并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他却很明白。

张:可是除了你所谓的价值和快乐以外,个人提升的空间在哪里呢?

王:我想首先是对我精神境界的提高。公司的这种文化理念,给我提供了一种土壤,一种在当前这个社会里面很稀有的营养成分,才使得精神境界得到了较高的升华,才不会很贫乏。在公司每次听到一些深邃的做人做事的道理,还是很有感触的。有时候甚至会沉浸在那种形而上的思想里面。这可能会让很多外面的律师不理解,但我的内心很清楚。

对于能力方面,虽然我本来的功底还算扎实,但是你要这样想,如果我不在明基怎么会形成一种“法治管理观”呢?我怎么可能学到用法治观念来改善公司的管理。如果不在这里,我就不可能去做公司方方面面风险预防的设计,也不可能真正懂得法律服务为什么一定要根据不同的厂家不同的产品和不同的条件,进行差异化的服务。没有机会去学习如何系统规划公司的IP制度,成为一个IP管理的专家。而现在起码我有了学习的机会。

我从前和很多执业律师一样,只是倾向于“你打官司我收钱”。但是现在我会做到什么程度呢?比如我在解决与客户的一些纠纷时,我基本是通过协商在非诉讼中解决问题。我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解决纠纷,我的另一个职责是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对方能最大程度认可明基这个企业, BenQ 这个品牌。

所以没有明基,我的法律服务不可能做得这么细致这么有价值。起码现在有一个合约跟踪的系统,别人还没有。我们打开电脑,就能知道哪个合约什么时候付款,什么时候交货,履行状况如何,需要提醒哪个部门来执行,需要准备哪几种违约处置方案。

张:你原本希望到企业工作,可以避免影响到你的家庭和小孩的教育,结果呢?

王:不想要的影响都没有,反而有些方面我是主动要去“影响”了,比如教育。在公司里,大家都认同一个观念,就是“心胸有多宽广,舞台就有多大”,我一直拿这句话来教育我的小孩。再如“千错万错都是自己的错”,虽然他对这句话有疑义,但现在的小孩普遍都很自我,这句话正好让他克服这个毛病。现在他自己受了委屈的时候,就会去想这句话。我是希望他从小学会自我反省,不要轻易怪责别人。学会自我改善,而不是一味抱怨。我常把从公司感悟到的一些理念,拿来教育他。另外,因为公司经常开读书会,我就经常把一些好的文章,拿给我先生看,有时候写成目录,让他来浏览。大家也可以经常讨论,从而建立更多的共识。

张:另外你也找到了作为一名律师新的定位,是吗?

王:总的来说,我对律师行业做了一个反向思考。我现在是在做一件从来没做过,以及很多从业律师都没做过的事情。对于内部的法务人员,像我这样在外面有很长从业经验的人不多。执业经验对我很重要,它让我在关键时刻能从结果来推设目前应采取的最佳策略。

我对这个行业的反思,使我真正发现了一个新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实践了一些别人很难实践到的东西,需要深层思考的东西。我也知道一些大企业有内部法务人员,但是他们的服务非常单调,往往仅限于改改合同,收收应收账。而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一些系统可以去管理一家公司,把整个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上来。所以我在招聘新的法务人员时就很难,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但也接触了很多在大企业工作的法务人员,他们薪水很高,但是却工作得不快乐,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没有条件做我这么多事情,个人的价值发挥不出来,没有成就感,就不会快乐了。

我个人认为,要做好这个工作,还是需要很多积累,需要你的个性跟公司的文化吻合。其实公司文化,以及做人的文化都是这样。你只要精益求精,很努力,积极负责任,一定有好结果。所以我觉得,一些律师同行可以考虑有这条路可以走。而且我也预见到,如果你在外面做得很差,在这里也做不好,也得不到认可。所以这种选择有两个条件,一个是价值观要很正确,其次是个人的专业素质能力要具备。这样,相当一部分的律师可能就会有自己的新领域,对提升整个国家的法律环境、企业的管理素质都会有很大的好处。这对律师来说应该算是一个新天地吧。我在事务所时也做过企业的法律顾问,那完全不一样。法律顾问永远是个律师,你的脑子不会想到企业的成本和利润。

张:但在一个企业里面接触面会缩小,这会不会是一个缺憾?反而影响到能力的提升?

王:接触面是变窄了,但不会影响我能力的提升,这取决于我在外面对诉讼事务有足够的了解。而深入到企业的各个层面,与企业结合来思考问题,完全是我新的能力提升方向。而且随着明基在中国的快速成长,公司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我的法律服务领域也要不断延伸,一个中国的Law Service Center(法律服务中心)是必须要的。我对公司如此的期许,怎么会影响到个人能力的提升,只怕自己提升的不够快!

我真的是信仰法律

张:有没有过这样的困扰,就是公司利益和你坚持的法律原则相冲突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王:法律原则当然是根本了,我首先会思考既符合公司利益要求,同时又能够在法律面前寻找到依据,不违法的方法。我会尽最大努力,如果不行,我会直接告诉老板说不能做,因为不去做就是对公司最大利益的保护。一般来讲,老板会认为以我的能力和责任心,如果我想不出办法,应该就是不能做的,那么他会另作打算的。

张:出现过这种情况吗?

王:出现过,因为台湾的法律和大陆不一样,那边的产品经理不了解大陆的法律,可能就会发生这种情况,或大或小。好在像明基这样到大陆来寻求长久发展的公司,有一个根本原则,即使不赚钱,也要守法,这个公司的文化就是如此。那种一味急功近利,甚至为了逐利不惜铤而走险的公司,不可能是我想要呆的公司。

张:或者有时候是摸棱两可的,比如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王:我觉得这就是观念问题,我是这样看。比如说刑法上有无罪推定,就是你在认定一个人有罪之前,他是无罪的。所以对公司来说,如果摸棱两可,其实就是不违法的。如果你这件事做得不违法,就没有任何人可以追究你。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结果做了以后,谁说不能做,那我就会据理力争,会去全力维护公司。因为我所秉持的法治观念告诉我,这是法律的问题,不是企业的问题。有些时候,我也预料到有些问题在未来可能会引来法律纠纷,但是我很清楚哪些是我的能力可以解决的,所以我就可以让公司去做。

张:如果只针对你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和思考来讲,在外面和在明基反差不会很大吧?

王:反差其实很大。我在这里感到最欣慰的是,这家公司真的是一个很纯净的天地,很纯净的环境,并能使心灵得以净化。为什么这么说?你完全可以想像,我以前在外面是一个多么复杂的世界。你觉得我来这里可能面窄了,可是纯净了很多。我需要去考虑的就是法律和我们的公司,并不需要考虑什么人际关系之类的东西。大家对我都非常好,非常尊重和信任,我只要做好我的工作即可。

所以即使只针对法律,在这里的思考和在外面也有很大反差。我真的是非常信仰法律,选择法律是我坚定的信念。我读中学的时候成绩很好,当时完全可以上更好的学校或专业,而我就是要学法律。但结果我在外面从业的时候,经常要做非法律性的工作,对法律的信仰经常会被亵渎。现在不同了,因为公司就是要求合法经营,所以给了我一个按照法治化思考和生存的土壤,使我的法律思想和信仰得以正常“呼吸”。

张:作为一名律师,你最根本的职责是什么呢?

王:就是在合法的前提下为当事人谋最大的利益。对我来说,公司就是我的当事人,又完全认同我的这种职业思维和判断。为公司服务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进行法律的思考以及展现我的法律专业素养和能力。

希望这里是我长久的寄托

张:如果有同样遵纪守法、并且能够提供更大舞台的公司来寻求你的加盟,你会考虑吗?因为你也说过自己是一个非常喜欢追求挑战的人?

王:给我更大的舞台?有那样的公司吗?至于说挑战,我想最大的挑战是来自我对自己不断提升的期许。另外,我对明基的感情是在以前的执业历程中体会不到的,无论将来如何,我都希望明基是我长久的寄托。

张:我觉得你是一个将理性和感性高度结合的一个人?

王:或许是吧。对于一个人才,传统还是反传统更能发挥他的价值,我说不上。不过我是一个很传统的人,无论是什么生活观,我都希望树立一种对社会、对他人有贡献的价值观。就像明基文化,无论你的生活状态怎么样,都要能够为人平实务本,关怀社会。还是回到根本上来,“心胸有多宽广,舞台就有多大”,这句话应该成为人们工作与生活的恒久指引。

采访点滴:从王律师的身上可以看出一个事实,就是留驻人心对一个企业来说是何等重要。企业要进行人才储备,并不是花多少钱空降几个经理人就可以一劳永逸的。“挖”一个人才过来,让他呆在公司里面,与这个人充分发挥潜能,呈现出基于“人”的价值,完全是两回事。所以重要的是,“人心”有没有根留下来。


王黎明

现任:苏州明基医院董事长、明基友达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江苏省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苏州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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